星期五, 6月 16, 2006

思覺失調‧4

16 June 2006

最近不自覺地迷上公司一位同事。
他是一個大眼睛男孩。
眉目分明,雙眼皮底下烏黑的眼珠,盛著無限話語。他間中會架起眼鏡,不過,仍藏不了明眸裡的光芒。
他是一個幽默男生。
談笑風生,總有說不完的趣味智慧,是鬱悶大氣中的一陣清風,令呆板的辦公室添上生氣。
為甚麼跟方日安這個名字扯上關係?大概朝夕相見,日子有功。

願我可以學會放低你,就讓我重頭來過物色新知己,望著你的臉如山水一般優美,要走的我總企在原地,願我可以絕到踢走你…
口袋傳來《願我可以學會放開你》的鈴聲,是林森木的來電,心情一直往下沉,我何時才可以得到解脫呢?
當往日的關心,變成今天的煩厭;從前的驚喜,變成現在的纏擾,說明了甚麼?
我變了,我不得不承認。以往愛他,因為他愛我更甚於自己,如今我不需要這份愛。我沒有放開他,怕他失望,怕他接受不來。畢竟他一直對我無條件付出,出於憐憫、出於歉疚、出於無奈,還未狠心將事實告訴他。
我不想做負心人,只希望時間令他淡忘我,《願我可以學會放開你》是我給他謹有的祝福。
又可能有一天,時間令我重拾他的愛。然而,或然率甚低。
沒有意思的對話,說了白說,不值一提。

腦海浮現方日安的模樣,很想稱呼他一聲安仔,他在我身旁走過。
「走吧﹗」他搖搖手中的車匙。
「也好。」我心裡甜笑,但裝成很酷的樣子。
「就是了,麻煩你。」我當然希望時分秒針突然走瘸了腿,時間在車廂裡停頓下來,但怎可能向他流露這種感覺呢?
我又想,如果有一天林森林目擊我讓別人管接管送的一幕,會否傷他太深?

人是不是自討苦吃呢?一事未了,一事又起。
早前分明已對戀愛失去信心,如今又墮進一段暗戀的幻得幻失,真諷刺。